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
更新:2019-07-03 16:50 来源:办公室
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社各类信息的汇总上报,全面提升各部门工作的融合衔接和现代化办公水平,高质量对外展示我社良好社会形象和推进我社党务公开、社务公开,现就我社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线后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信息报送主体
报社所属各部门(含下属公司、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)为信息报送工作主体单位。各单位负责人为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,第一责任人应安排专人统筹做好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,认真收集整理、归纳总结并审核本部门信息后,及时向办公室报送(信息形式包含文字、图片、视频)。
报社领导班子成员的活动信息由办公室负责。业务工作信息由各职能部门负责。大党建(含基层党建、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扶贫工作)和群团工作由相关承办部门负责。
二、信息报送内容
各部门阶段性重点工作动态;创新性、特色性、亮点性工作举措;重要会议、活动、考察学习、客人来访、专题调研、基层走访、好人好事、荣誉奖励等。
三、信息报送要求
1.数量要求。各部门每2个月至少报送1条以上信息。
2.质量要求。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,做到及时编报,应报尽报。信息内容要真实可靠,不虚构造假。信息撰写要精练简要,主题鲜明。
3.程序要求。各部门上报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审核后,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办公室择优采用。社领导的活动信息由办公室送相关领导审核后发布。
4.考核要求。办公室负责全社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和考核。办公室每两个月将对各部门上报信息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考评,考评结果将纳入各部门年度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。